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果然,謝長廷在訪美期間與返台後的言論大有區別。在美國說一套,回台灣又說另一套。

謝長廷以言詞見長,但常太過花巧反覆,這也可能成為他的致命傷。市井議論說:你若盯著看謝長廷說話超過五分鐘,也許就會感覺,此人若只是總統候選人也就罷了,倘若他當選總統也用這樣的表情、思維、邏輯與人格狀態來說話,那將是國家的大災難。所謂「聽之不似總統」,正是許多人對謝長廷的感受。

訪美歸來,謝長廷的論述體系已大致成型,卻充滿矛盾。在謝的論述體系中,他否定了「台獨公投」,又因弊案纏身而在清廉政治上無可發揮,兩岸關係則主張包機及升高交流而儼然已與馬英九無異,因而使其論述架構幾乎只剩下訴諸仇恨的族群鬥爭而已。謝長廷必須注意:不要使自己淪為一個台灣納粹主義者。

謝長廷的競選標語是「愛與信任」。若有愛,就不應煽動族群仇恨,更不要傲慢專制地剝奪他人「愛台灣」的權利;若講信任,就不應煽動台灣人與台灣人之間相互猜忌、仇恨,也不要言詞顛倒反覆而使自己不可信任。謝長廷這一套「選舉時煽動族群鬥爭,卻誑言當選後和解共生」的台灣納粹論述,只是一個自以為聰明的候選人的挑撥言語,根本配不上總統的境界與高度。

謝長廷否定了「台獨」,遂使他的論述中只剩下充滿納粹情緒的「族群鬥爭」而已。且看謝長廷近日在台獨論述的搖擺反覆:謝長廷稱,國民黨的台灣主體意識已經提升,可見是「拿香跟拜」;但謝長廷卻故意淡化了民進黨《台灣前途決議文》主張「台灣的名字叫中華民國」,才是真正的「拿香跟拜」。基於《台灣前途決議文》,謝長廷在美國提出「不必台獨公投、不必台獨運動、不必宣布台獨」的「謝三不」,其實就是反對「法理台獨」;不料,返國後竟又改稱,他將在五年內完成「正名制憲」,並謂這不是「法理台獨」。謝長廷在美國反對台獨,返台後又主張台獨。這種捉襟見肘、東挖西補的台獨論述,難道不是「自欺欺人」?

照理說,「謝三不」的論述,是可與「和解共生」相輔相成的。謝長廷既然反對台獨運動,即不必再指他人「不愛台灣」;因為,照民進黨的邏輯,只有「不愛台獨」的人,才會被指「不愛台灣」;如今既然謝長廷反對台獨,則大家都一樣「愛台灣」,也就可以從現在開始立即「和解共生」。但是,謝長廷反對台獨,卻仍維持其族群鬥爭,則這樣的族群鬥爭,根本只是翻版的納粹主義,完全失去了理論架構的支撐。

謝長廷逕自以政治上帝的角色將台灣人分作二類:一類是強姦者,一類是被姦者;一類是嫖客,一類是舞女;一類是殘忍的農夫,一類是可憐的牛;一類是「台灣人」,一類沒有資格作「台灣人」;一類「愛台灣」,一類不容你、不准你「愛台灣」。於是,如果你不仇恨那些謝長廷指的「非台灣人」,你就不配作「台灣人」;一旦你被謝長廷指為「非台灣人」,你就非但有世襲及遺傳的政治原罪,而且還不容你有悔罪補過及「減刑」的機會。這根本是赤裸裸的文革翻版,亦不啻是赤裸裸的台灣納粹。謝長廷似對自己這一套七拼八湊、亂七八糟的論述頗為得意,但如果一名政治領袖的思維錯亂及汙穢至此,他有「愛」嗎?他能被「信任」嗎?他配領導台灣嗎?他夠資格作總統嗎?

有人指出,謝長廷是「第二個陳水扁」;但即使是陳水扁,在二○○○及二○○四兩次大選中,亦未敢將族群的仇恨與鬥爭炒作到如此赤裸與暴烈的程度。謝長廷對此必須有所警覺。

謝長廷原是以「憲法一中」及「和解共生」獨樹一幟。但是,自台北市長選舉,至總統初選,至訪美,至訪美歸來,他的統獨論述已全盤錯亂矛盾,且又陷於弊案與副手的爭議中,遂使他的論述完全流於以「台灣納粹」為主軸。但台灣納粹與「謝三不」是相矛盾的,亦與「和解共生」是相牴觸的。謝長廷應當自我警惕:他若被視為一個「奸巧」的總統候選人,他怎可能被視為一個可以表率全民的總統?

謝長廷不妨注視在電視上的自己五分鐘,也許就會從自己的表情、思維、邏輯與人格狀態,警覺到做為一名候選人與做為一位總統的境界差距。

台灣納粹,沒有愛,也不可信任。謝長廷看到了自己的愛嗎?看到了可被信任的自己嗎? 

【聯合報╱社論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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